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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交车日却提不了车, 消费者徒奈何

发布时间:2022-03-30 16:00:24 热度 (1868)

“广汽埃安:合同上的交付时间仅供参考,并非实际交车日期”上海的李先生在消费保投诉平台上投诉说,2021年11月5日他在广汽埃安弘...

“广汽埃安:合同上的交付时间仅供参考,并非实际交车日期”

上海的李先生在消费保投诉平台上投诉说,2021年11月5日他在广汽埃安弘仁体验中心(上海环球港店),看中了一台2022款AION Y型新能源汽车,车辆总价人民币142800 元。订车当日,店内销售人员就和李先生明确表示,签订购车合同并缴纳4999元订车款项后,该公司将立即联系厂商排产,并承诺2022年1月车辆即可交付使用。结果,现在已经到了2022年的3月,李先生还没有收到车,他多次与销售人员和广汽客服联系,均无下文。

李先生表示,按照合同约定,2022年1月15日就应该给予车辆的交付。不过到了这一天,自己却没有收到提车的通知。

之后李先生就联系了销售人员问询交付情况,销售人员当时回复李先生说,车辆将于1月29日下线,并承诺2月份一定可以提车。李先生告诉特搜记者,当时临近春节自己也理解厂家可能产能不足,于是就相信了销售人员的话,但是没想到广汽再次食言。到了3月8日,李先生也未收到过该公司任何提车信息或相关电话解释,李先生通过所有可以联系广汽的方式进行沟通,但没人解释为什么迟迟无法交车。

李先生认为,广汽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不应该用这种行为来敷衍用户,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一次又一次相信车企的回复,但车企一次又一次不按时间交车,让消费者彻底失去了 耐心。

另外李先生告诉特搜记者,当初的购车合同也涉嫌霸王条款,如果他毁约不提车,那么定金是不退还的;而车企不按时交车,合同中却没任何的限制和补偿措施。

就李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随后也联系了广汽埃安客服人员。对方表示,就目前的查询结果显示李先生的订单应该是可以在4月份交车。而至于晚交车是否对消费者有所补偿,客服人员表示公司暂未有相关规定。另外客服人员向记者解释说,合同上的交车日期只是一个参考日期,并不是具体的交车日期,合同上也有相关的提示,可能消费者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而经记者了解,国内像广汽埃安这样的新能源汽车,到期不能交车的情况并不少见。记者分别与特斯拉、蔚来等新能源汽车销售人员进行了沟通,对方均表示在无法按期交车时,这些车企都没有补偿机制,最多会在无法按期交付时,可以退还消费者先前支付的定金。值得一提的是岚图汽车对交付时间作了明确承诺,并且对延期交付推出了补偿方案。其中一种是将之前的5000元的定金,膨胀为10000元,并且后续可以直接抵扣尾款;而另一种则是消费者如果选择退订,岚图汽车也是将会给出20000积分的补偿,相当于现金2000元,可以在岚图APP中兑换物品。

对于车企不能按时交付车辆,并且在合同中标注交付日期仅是参考日期,如此做法是否合规呢?我们也就该问题采访了北京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林冰律师。

林冰律师认为,从李先生的描述来看,销售人员的承诺可以视为厂家的的承诺,这是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但遗憾的是这是口头承诺,如事后没有证据证明就没有约束力。同时,合同中有具体条款对于交车日期有弹性约定,在口头承诺无法证实,又有合同中的书面约定,那么法律只能认可书面合同约定的效力,所以李先生这个事情的关键是如何理解这种弹性约定。林律师认为,销售方这种弹性约定本身不违法,但要有一定的限度,不能超出合理的范围。比如合同约定2月份交车并同时约定仅供参考,那么2月份交车就必须是这个合理期限的一个基准点,基于疫情及春节等因素,并参考整个行业的情况,合理理解推迟1-2个月或许是可以的,尤其是在有多次口头承诺的情况下,如果到这次承诺的4月份仍然不能交车的话,基本可以判断销售方违约了。李先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至于合同中约定像这种消费者不提车定金不退,企业不按时交车却没有约定任何惩罚,这种看起来不对等的条款,实际上是可以按照法定违约责任去处理的。如果是定金条款,则适用于双方。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计算李先生的损失。当然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就进行明确约定会更好,更具有操作性。

(注:本报道截稿日期为2022年3月23日,因审稿流程会适当延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