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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比亚迪多位高管发声: 吹灭别人的灯, 并不会让自己更加光明

发布时间:2023-05-25 15:00:10 热度 (401)

文:懂车帝原创 常思玥[懂车帝原创 行业] 5月25日,长城汽车对比亚迪汽车的举报事件不断发酵。包括比亚迪品牌及公关处总经理李云...

文:懂车帝原创 常思玥

[懂车帝原创 行业] 5月25日,长城汽车对比亚迪汽车的举报事件不断发酵。包括比亚迪品牌及公关处总经理李云飞、比亚迪品牌及公关处副总经理杜国忠、腾势汽车总经理兼首席共创官赵长江在内的多位高管均在社交平台发声。

比亚迪品牌及公关处总经理李云飞发声

比亚迪品牌及公关处副总经理杜国忠发声

腾势汽车总经理兼首席共创官赵长江发声

几位比亚迪高管的发声均为一段话:

吹灭别人的灯,并不会让自己更加光明。

阻挡别人的路,也不会让自己行得更远。

事件回顾:

5月25日,长城汽车官方公众号发布一则《声明》称,2023年4月11日,长城汽车向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举报材料,就比亚迪秦PLUS DM-i(产品型号:BYD7152WT6HEVC2)、宋PLUS DM-i(产品型号:BYD6470ST6HEV2)采用常压油箱,涉嫌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问题进行举报。

长城汽车举报比亚迪两款车型涉嫌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

秦PLUS DM-i

宋PLUS DM-i

据该声明,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符合下列四项条件的,予以立案:

(一) 有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 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三) 属于本机关管辖;

(四)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到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 2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比亚迪回应

随后,比亚迪回应长城举报称,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保留法务诉讼的权力!

比亚迪声明

比亚迪回应称:经了解,长城所说的情况,测试车辆由长城购买、保管并安排送检,中汽中心(天津)按长城的要求进行了相关项目的检测。

“测试车辆严格来说,不符合国标要求的送检状态,即应由第三方抽样、保管及送检,并要求完成3000公里磨合后测试,而长城送检的车辆在检测时,里程仅为450-670公里。鉴于以上,我们认为其检测报告无效,长城不能以此作为依据! 我们的产品及相关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在国家杈威机构通过认证。 我们欢迎有关部门随时过来调查、取证和检测。”

有关此事的后续进展,懂车帝也将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