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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驾时出事故 顾客要担全责吗?法院案例如此判决

发布时间:2023-04-06 14:00:05 热度 (828)

买车之前都会进行试驾试乘,但如果在试驾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试驾客户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吗?按照以往法院判决来看,客户承担试驾...

关键词: 试驾4s店

买车之前都会进行试驾试乘,但如果在试驾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试驾客户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吗?按照以往法院判决来看,客户承担试驾事故全责,几乎不可能。

事实上,在试驾车发生事故后,不少4S店都会拿出客户签署的试驾协议,其上载明,如果试驾中发生事故,客户应承担将车辆恢复至完好状态的全部费用,或者承担10%的保险费用。

意思就是,由于你已经签字确认条款,又是本人试驾发生事故,需要本人承担全部修车和贬值费用。

而4S店这份试驾声明书,是参考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4S店的试驾车使用属于特殊情况,如果将此事诉诸法律的话,4S店想撇清全部责任的话,也很难。

据此前案例,2021年广州王某试驾时,车辆失控撞上前车,维修费9万元,交警判定王某全责,4S店要求王某全部承担。可广州荔湾法院审理后,判决4S店应承担60%责任,小李承担40%责任。

对此,法院做出解释,在我国民法典中,判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核心要素是“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

从“运行利益”的角度来看,试驾服务是经销商为了营销推广而推出的服务,是汽车销售的一部分。然而,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经销商完全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对于试驾者来说是非常不公平。

并且,试乘试驾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最终达成汽车销售合同,这并不意味着车辆所有权已经转移,因为试驾人只是车辆的实际操控人。车辆的所有权仍然归汽车经销商所有,而这种交付行为并非基于汽车销售合同。

所以,法院对于试驾活动的定义,既不是租赁,也不是借用,所以不能直接套用民法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试驾声明书的免责条款也是无效的,应该按双方的实际过错来分配责任。

但需要提醒试驾客户的是,即便4S店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往往也属于担责较少的一方,试驾客户本人的责任更大,如果碰上严重事故,也将会是一笔巨大的开支。所以试驾时,小心、谨慎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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