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可以总结为3种车型,第1种是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第2种是符合《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动力通用技术条件》的电摩,第3种是什么都不符合的“特殊”管理车型超标电动车,作为一种特殊出行,超标电动车在各地设置3~4年过渡期,有序淘汰已经是定局。
在即将到来的2023年,就有包括云南昆明、浙江省、山东省的超标电动车原定过渡期将要到期,许多当地的车主都很关心,到期之后还能不能继续使用,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是否延期,而这些地方其实也都先后回复过网友问题,答案也是让人欢喜让人愁。
小行家近期在刷视频的时候,看到一个云南昆明网友咨询的视频内容,昆明的超标电动车原定过渡期是2023年4月15日截止,有网友留言表示:几千块的电动车对它普通市民来说是一笔大开支,希望能够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延长过渡期期限。
12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目前超标电动自行车已经不允许在昆明销售或上牌,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报废相关措施的实施,以相关公告为准。
这也意味着,昆明的超标电动车目前还没有完全明确会在过渡期结束之后,就不允许上路行驶,是否会延期还存在一线可能,这个回复对于车主来说,也算是“欢喜”的一件事。
除了昆明以外,浙江省和山东省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都是将在2022年12月31日就将结束,这些地方的超标电动车是否延期,也早得到过回复,答案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在今年7月,济南车管所工作人员就网友关心的临牌电动车进行答复,明确了山东的临牌电动自行车,在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到期之后,将进行延期,“白牌”电动自行车可继续上路行驶。
这种不淘汰超标电动车,到期之后可以继续骑行,让一些还未达到报废标准的超标车可以继续上路,不需要提前置换,为车主省下不少买新车费用,对于车主是“欢喜”消息,该消息出来之后,就深得不少网友、车主的点赞认可。
作为另一个电动车大省的浙江,其实在之前也传出过超标电动车在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之后会进行延期,有网友还特地咨询过交警,而之后交管部门答复:超标电动车并没有延期,超标电动车将于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违者将面临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车辆。
虽然根据数据显示,浙江多个地方的超标电动车置换率已经达到75%以上,但其实还是有不少车主希望超标电动车从2023年1月起,可以继续使用的,不延期的答复对于这部分车主而言,无疑是“希望破灭”, 是一个“愁”的消息。
小行家总结:
超标电动车到期会不会延期,通过以上各地的答复可以看到,主要有3种态度,第1种是暂不明确,第2种是明确不延期,第3种是明确延期,而3种不同的态度,车主的应对方式也是不同的,小行家建议:
如果您所在地方是暂不明确,自己的超标车还能继续用,不想置换,可以等一等观望一下,没准就会有好消息,一般至少会提前一个月以上公布是否延期;
如果您所在的是明确不延期,抓紧时间置换,各地都有越提前置换,越有补贴、以旧换新等优惠措施,为车主减少置换新车的经济损失;
如果您所在的是明确延期,这是一个好消息,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也要根据自己电动车的情况,如果电动车超过7年,安全性极低,建议这种情况要主动更换。
那么,对于超标电动车延期,您是希望延期还是抓紧有序淘汰呢?欢迎大家评论交流。